判决离婚了房产怎么过户
一、判决离婚了房产怎么过户
判决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准备材料。需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材料。若房产是双方共有,还需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能说明婚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第二,办理析产公证(可选择性)。虽法院判决书已具法律效力,但有些地方仍要求办理析产公证。
第三,申请免征契税。携带离婚判决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
第四,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
第五,领取新房产证。完成所有手续并缴纳费用后,按规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房产过户即完成。
二、福州离婚后房产算套数吗
福州离婚后房产是否算套数,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具体情况判断。
从政策层面看,福州有相关房产限购及套数认定政策。离婚后,若在政策界定的时间范围和条件内,房产套数认定可能受婚姻状况变化影响。比如,离婚前夫妻双方共有多套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到一方名下,该方名下房产套数会依分割情况重新计算。
若一方在离婚前名下无房,离婚后获得房产,此房产会作为其名下首套或新增套数。若双方离婚前共有一套房,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另一方名下无房,再次购房时,在符合条件下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不过,房产套数认定不仅看婚姻状况和房产分割,还会综合考量房产性质、是否有贷款记录等因素。若有贷款记录,即便名下无房,再次购房时套数认定也可能受影响。因此,准确判断需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已经离婚怎么领取房产证
离婚后领取房产证分以下情况处理:
第一,若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且房产证登记在个人名下,领取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
第二,若是婚后共同财产,且离婚时已对房产归属做出明确分割:
1. 若房产归一方所有,双方应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由获得房产一方领取新的房产证。
2. 若房产为双方共有,双方可一同携带相关证件去登记中心,按共有情况领取房产证。
第三,若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先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或通过诉讼确定分割方案,之后再根据上述流程领取或变更房产证。
领取房产证过程中,需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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