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是另一方名字吗
一、离婚房产是另一方名字吗
离婚时房产是否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分情况讨论。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通常视为共同共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
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所以,离婚房产是否是另一方名字,要结合具体的购房情况、出资情况等来判断。
二、房产过户离婚析产怎么算
房产过户离婚析产计算涉及多个方面:
- 税费计算:
- 契税:夫妻离婚析产,对房产过户给一方,不征契税。
-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万分之五税率计征印花税。
- 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方放弃房产,另一方获得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日后获房方转让该房产,可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 登记费计算: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 测量费计算:根据不同地区,测量费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按照每平方米一定的金额收取。
办理离婚析产过户时,需准备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计算和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机关。
三、离婚了去过户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分以下两种情况:
-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离婚协议书已在民政局备案且加盖公章,有些地区可免做析产公证。其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再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之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 诉讼离婚:无需办理析产公证,直接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证明房产的归属。
办理房产过户时,要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通常需提前还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具体要求以贷款银行规定为准。整个过户过程,双方应积极配合,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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