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2025-07-31 15:00:12 法律知识 0
  合同中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中不发生效力和无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概念、原因、法律后果三方面。不发生效力是合同成立但欠缺生效要件,效力待定;无效是自始绝对无效。不发生效力原因多涉主体资格行为待确认,无效多因违法违规等,后果也不同。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合同中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中不发生效力和无效存在一定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概念不同。不发生效力通常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暂不产生法律效力,存在效力待定的状态。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生效,在追认前处于不发生效力的状态;而无效合同是自始、绝对、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转为有效的可能。

   (二)原因不同。合同不发生效力的原因多是相关主体的资格或行为有待进一步确认,如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不发生效力的合同经补正等程序后可能生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处于待定状态;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就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合同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只签字,在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签字意味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表明其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并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只要签字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有效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例如,签字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形。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只签字的合同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三、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法律效力,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自然人而言,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自然人签字即代表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通常能代表单位意志。若合同约定签字即可生效,那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合同即便未盖章也是有效的。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需签字并盖章才生效,那么仅有签字而未盖章,合同通常不生效。

   此外,若签字人没有相应的授权,比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没有获得授权委托,那么其签字的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需看后续是否得到追认等情况来确定合同效力。总之,合同只签字不盖章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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