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要去名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要去名吗
离婚后房产证是否去名取决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或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某一方,那么持有房产的一方为避免后续产权纠纷,应办理去名手续。办理去名后,房屋产权清晰,持有方对房屋的处置更加自由,比如进行买卖、抵押等操作时,无需另一方配合。
若离婚时未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划分,或双方对房产还有其他约定,例如共同持有房产以保障子女权益等情况,房产证可以暂时不去名。
去名手续一般涉及到还清贷款(若有),然后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定费用,如工本费等。
总之,离婚后房产证是否去名需结合具体情况决定,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二、离婚继承的房产能分吗
离婚时继承的房产能否分割,需分情况讨论。
第一,若房产是在婚前继承所得,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因为婚前财产的性质明确,仅归属于财产所有者本人。
第二,若房产是婚后继承,且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遗嘱中写明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
第三,若婚后继承房产,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那么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判断离婚时继承的房产能否分割,关键在于房产的继承时间、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法律对财产性质的界定。
三、交房离婚怎么处理房产
交房时离婚处理房产,需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来定:
1.一方婚前购房: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共同购房: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会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生活困难等因素。
3.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处理房产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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