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考勤怎么扣
一、劳动法考勤怎么扣
劳动法本身未明确规定考勤具体扣除办法,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规章制度确定。
对于旷工扣薪,若员工旷工,单位可不支付旷工期间工资。有些单位还会额外扣除一定数额工资作为惩罚,但扣除后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迟到早退扣薪,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适度扣除部分工资。不过扣除比例要合理,不能过于苛刻,比如每月因迟到早退扣除工资数额占月工资比例不宜过高。
请假扣薪方面,事假期间单位可不支付工资;病假期间,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通常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单位制定考勤扣薪制度要遵循民主程序,即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同时,制度内容要合法合理,避免显失公平。若劳动者认为单位考勤扣薪不合理,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二、新劳动法怎么加班
新劳动法对加班事宜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或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迟到劳动法怎么定
劳动法未直接对迟到作出规定,但用人单位可通过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用人单位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若用人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迟到的处理办法,且该办法合理合法,那么对劳动者有约束力。比如规定迟到一次给予警告,迟到多次可扣除一定绩效工资等。不过,用人单位的处理措施需合理,不能滥用权力随意处罚劳动者。若扣除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关于迟到的处理有异议,可与单位协商,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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