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申请专利费用谁出
一、共同申请专利费用谁出
共同申请专利时,费用承担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事先约定:共同申请人可在申请前协商确定费用由谁支付,或按何种比例分担,此约定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2. 按贡献比例:若未明确约定,可根据各方对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分担费用。贡献大的一方可能需承担相对较多费用。
3. 平均分担:在无法区分贡献程度时,一般由各方平均分担专利申请费用,包括申请费、代理费等各项开支。
例如,甲乙共同申请专利,甲在技术研发上投入较多精力,乙提供了部分资金支持。若有事先约定按投入比例分担费用,则依约执行;若未约定,可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协商确定分担比例;若难以判断贡献,就平均分担费用。
二、专利第一年年费是多少
专利第一年年费数额因专利类型不同而有差异。
发明专利第一年年费是900元。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年费是600元。
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年费是500元。
专利申请人需按时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可能会被终止。缴纳年费的时间节点通常在专利授权公告日起算的一定期限内。准确了解并及时缴纳相应年费,对专利权利人至关重要,能确保其专利持续受到法律保护,在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外观专利名称能修改吗
外观专利名称可以修改,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首先,在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授权前,申请人可以主动请求修改外观专利名称。修改时需向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缴纳相应费用。
其次,修改后的名称不能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要准确反映该外观设计的主要特点和类别。例如,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产品所属领域。
再者,修改后的名称应简洁、准确、清晰,便于分类和检索。不能使用模糊、易引起歧义或误导性的词汇。
最后,修改外观专利名称有助于更精准地界定专利保护范围,使其与实际设计更相符。但务必遵循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修改,确保修改后的名称合法有效,能更好地维护专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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