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

2025-08-12 03:40:22 法律知识 0
  发明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发明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存在多方面不同。概念上,申请人可申请专利,包括非发明人主体;发明人是有创造性贡献的个人。权利上,申请人获专利及处分权,发明人有署名权。资格取得上,申请人符合条件即可,发明人基于创造性贡献。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发明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

   1. 概念不同:

   - 发明专利申请人是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申请权的其他主体,比如企业、科研机构等。

   -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通常是直接参与发明创造过程,付出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个人。

   2. 权利不同:

   - 申请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并在专利授权后有权获得专利权,有权对专利进行处分,如转让、许可他人实施等。

   - 发明人主要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3. 资格取得不同:

   - 申请人只要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等,就可取得申请人资格。

   - 发明人资格基于其对发明创造的创造性贡献而自然取得,需证明其在发明创造过程中的实际付出。

   二、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是指谁

   专利权人是指享有专利权的主体。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当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时,单位成为专利权人;也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个人,若发明创造是其独立完成且未利用单位资源;还可以是受让专利的其他主体,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专利权。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仅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例如,在一项新技术研发中,直接参与技术创新、构思并解决关键问题的人员是发明人,而负责协调后勤保障的人员不属于发明人。

   三、专利拥有者是发明人还是申请人

   专利拥有者可以是发明人,也可以是申请人。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申请人则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

   在很多情况下,发明人会自己申请专利,此时发明人就是申请人,也是专利拥有者。

   但也存在多种情况使二者分离。比如,发明人可能因各种原因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那么申请人就变成了受让方,专利拥有者也随之改变。或者单位与发明人有约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单位成为申请人和专利拥有者。另外,委托研发中,若有约定,受委托方可能成为申请人和专利拥有者。总之,专利拥有者的身份取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况,发明人不一定必然是专利拥有者,申请人在获得授权后通常成为专利拥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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