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一、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申请人是指对发明创造拥有专利申请权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发明人的单位、受让方等。
专利发明人则是实际做出发明创造的人。
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1. 概念不同:申请人强调申请专利的权利主体,发明人突出实际创造行为的主体。
2. 范围不同:申请人范围更广,发明人仅为直接做出发明的个人。
3. 权利不同:申请人有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权利,而发明人不一定享有申请权利,若发明人是职务发明的情况下,申请权可能属于单位。
4. 变更情况:申请人可以变更,比如通过转让等方式;发明人通常是固定的,除非有共同发明等特殊情况。
二、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拥有什么权利
1. 署名权:专利申请文件及专利证书上有署名的权利,以表明其发明人身份。
2. 获得奖励与报酬权:单位实施该专利后,发明人有权获得相应奖励;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明人可获合理报酬。
3. 知晓专利实施情况权:发明人有权了解专利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式、收益等。
4. 提出异议权:若发现专利存在不符合授权条件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
5. 优先受让权:在同等条件下,发明人有优先受让该专利的权利。
6. 保护自身发明成果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抄袭其发明创造,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三、发明专利授权后要交哪些费用呢
发明专利授权后,需缴纳以下几种费用:
1. 年费:这是维持专利有效的必要费用,逐年递增。按时缴纳年费可确保专利持续有效,否则可能导致专利失效。
2. 专利登记费:在授权后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需缴纳,用于专利登记等相关事务。
3. 公告印刷费:用于专利授权公告的印刷,使专利信息向社会公开。
不同类型专利及不同情况费用标准有差异。专利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缴费期限,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渠道了解准确费用信息,并及时足额缴费,以保障专利权益。若未按时缴费,可能影响专利的正常维持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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