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区别
一、外观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区别
1. 外观专利申请人是指对外观设计享有申请权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职务发明中的单位,或是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申请权的主体。其主要权利是向专利局提出外观专利申请,并在符合条件时获得专利权。
2.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外观专利中,发明人通常是实际创造出该外观设计的人。发明人不一定是申请人,比如单位接受个人的外观设计委托进行创作,单位可成为申请人,而实际创作者是发明人。
3. 二者区别在于,申请人侧重于申请行为及后续权利的享有;发明人侧重于对外观设计的实际创造贡献。申请人可能因各种原因与发明人不一致,但都在外观专利的产生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怎样找得到专利的直接联系人
1. 查看专利文件: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等文件上通常会记载专利权人的相关信息,可能包含直接联系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专利数据库:通过专业的专利数据库检索该专利,有些数据库会提供专利权人的联系信息。
3. 专利代理机构:若专利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的,可联系该代理机构询问直接联系人情况。
4. 知识产权局:向当地知识产权局咨询,说明专利相关信息,请求协助获取直接联系人信息,但可能因规定限制,并非一定能提供。
5. 行业交流:在相关行业论坛、社群中询问是否有人了解该专利的直接联系人。
需注意,获取他人联系方式应遵循合法合规途径和道德规范,不可用于不当目的。
三、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是第几个人
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没有固定是第几个人。
在专利申请中,对发明人的排名顺序通常没有实质意义。重要的是每个发明人都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实质性贡献。
发明创造是团队或个人共同智慧的结晶,不能单纯依据排名来判定贡献大小。
无论是第一发明人还是其他位次的发明人,只要在发明构思、技术方案实现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都在专利中享有相应权益。
而且,在专利相关事务处理及权益分配等方面,通常也是基于实际贡献来考量,而非简单取决于排名先后。所以,不能以发明人是第几个人来确定其是否为主要发明人,关键在于其对发明的实际贡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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