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拉罐谁发明有没有专利的
一、易拉罐谁发明有没有专利的
易拉罐是由美国人厄尔·瓦伦丁于1959年发明的。
它是一种用于盛装饮料等液体的容器,罐体通常由铝合金制成。
关于其是否有专利,在发明创造后,发明人或其所在公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一般情况下,在符合专利授予条件时,会获得专利授权。这样其他人未经许可就不能擅自制造、使用、销售类似的易拉罐产品,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权益和创新成果,鼓励持续创新。但随着时间推移,相关专利可能会到期,之后技术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企业可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改进和生产类似产品。
二、专利质押后权利人变更了吗
专利质押后权利人不一定变更。
首先,专利质押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以专利权出质。若仅仅是进行专利质押,在未办理相关权利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权利人仍为原专利所有人。
其次,如果在专利质押期间,通过合法的转让、继承等法定程序导致权利人发生了变更,那么权利人就会改变。例如,专利所有人将专利转让给他人,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后,新的受让方成为权利人。
再者,若因企业合并、分立等原因涉及专利主体变化,也可能使专利质押后的权利人发生改变。
总之,专利质押本身不必然导致权利人变更,权利人是否变更取决于是否发生了导致权利主体变动的法定情形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三、专利许可使用协议如何履行
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的履行需注意以下要点:
1. 许可方应依约及时准确地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技术说明书等,确保被许可方能够正确实施专利技术。
2. 被许可方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范围和期限使用专利技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式,严格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 双方需依约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被许可方应按规定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费用,支付方式、时间等应符合协议约定。
5. 许可方有义务对被许可方在实施专利技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协助,以保障被许可方顺利实施专利。
6. 双方应定期沟通协议履行情况,如出现争议或变更协议事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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