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归属应该属于谁所有
一、专利的归属应该属于谁所有
专利归属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1. 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归单位所有。
2. 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专利申请权,申请获批后归其所有。
3.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约定外,专利由合作各方共同享有。
4.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若无约定,专利归属依法律规定确定,一般归完成方所有。
5. 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专利主要发明人是指前几名
专利主要发明人并没有明确固定是前几名。
在实际情况中,通常认为对发明创造做出创造性贡献的核心人员都是重要发明人。
一般来说,可能前两三名在技术构思、关键实验、方案完善等方面起到了极为关键作用的人员会被视为主要发明人。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发明可能多人贡献相当,比如共同构思出独特的技术路线,共同攻克了关键难题等,此时可能更多的参与核心工作的人员都应被看作主要发明人。而且在专利申请及后续相关事务中,发明人顺序通常也不具有严格的法定意义上关于主要与否的区分,关键在于各发明人对发明的实际贡献大小。
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包括申请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等。
申请费全额为500元,若符合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可减缴85%,即只需缴纳75元;单位申请可减缴70%,即缴纳150元。
专利登记费200元,公告印刷费50元,印花税5元。
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还需支付一定的代理费,费用因机构和案件复杂程度而异。
需注意,费用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建议在申请前仔细了解最新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以确保准确准备费用,顺利完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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