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附属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2025-08-13 03:20:57 法律知识 0
  专利权的附属权利包括哪些方面?专利权附属权利涵盖多方面。权利人有独占实施、许可实施、转让、标记等权利,也需缴纳年费、实施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界定,权利也存在合理使用、临时过境、在先使用等限制。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专利权的附属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附属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专利权人的权利

   -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独占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

   - 许可实施权: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许可费用。

   - 转让权:有权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 标记权: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2. 专利权人的义务

   - 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 实施专利的义务:合理实施专利技术,促进技术推广应用。

   3. 权利的保护范围

   - 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范围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4. 权利的限制

   - 合理使用:如为科研、实验等目的的使用。

   -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土,为其自身需要而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 在先使用: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二、专利权期限和专利权生效的区别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限制。一旦期限届满,专利权即告终止,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

   专利权生效则是指专利申请经过法定程序,被授予专利权后开始产生法律效力。从生效起,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等权利。

   区别主要体现在:

   1. 时间节点不同:期限从专利授权开始计算固定时长;生效是授权那一刻起。

   2. 法律意义不同:期限决定专利保护的存续期;生效标志着权利开始受法律保护。

   3. 对权利人影响不同:期限届满权利消失;生效后权利人可依专利获利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例如发明专利期限为20年,授权公告日生效,生效后专利权人在20年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等,20年后专利不再受此保护。

   三、专利失效了还能用于评职称吗

   专利失效后通常不能用于评职称。

   专利失效意味着其不再受法律保护,丧失了专利的有效性。在评职称中,一般要求所提供的专利等成果具有有效性和创新性。失效的专利无法体现当下的技术价值和贡献,不能准确反映申报者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成果与能力。

   比如,若一项技术已广泛公开且专利失效,就难以证明申报者凭借该专利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技术突破或独特贡献,不符合评职称对于专利成果有效性及先进性的要求。所以,失效的专利不能作为有效依据用于评职称。

   以上是关于专利权的附属权利包括哪些方面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