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 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该专利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之前基于该专利所进行的授权、许可等行为失去依据。
2. 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若因专利无效使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 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恢复专利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1.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2. 对于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后补缴的情况,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提出恢复权利请求。
3. 不过,如果是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规定期限而导致权利丧失的,可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但通常也是在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总体而言,恢复专利权的期限多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但因不可抗拒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而请求恢复的,需在障碍消除或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
三、专利权恢复期限是多久一次
专利权恢复期限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另一种是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此外,当事人依照前述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前述规定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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