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由谁决定

2025-08-13 10:21:54 法律知识 0
  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由谁决定?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其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审查,评估专利授权条件后,作出宣告无效或维持有效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最终确定效力。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由谁决定

   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具体来说:

   1. 当有人提出专利宣告无效请求时,专利复审委员会会依法展开审查工作。它会对该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专利授权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2. 根据审查结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3. 若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最终确定专利宣告无效的效力。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审查判断,以明确该专利最终是否被认定无效,其效力如何。

   二、专利没交费失效了补交可以吗

   专利没交费失效了通常是可以补交的。

   1. 一般来说,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专利终止。

   2. 但在专利权终止后一定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办理恢复手续并补缴费用。例如,因未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在终止之日起2年内,可请求恢复权利,缴纳相应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

   3. 不过,具体的恢复条件和办理流程较为复杂,需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经审查合格后,补缴费用,专利有可能恢复有效。

   三、专利被无效后行政复议有效吗

   专利被无效后,行政复议通常是无效的。

   专利无效宣告是对专利权利的一种审查和否定程序。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其权利基础已不存在。

   行政复议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专利被无效后,相关行政行为所基于的专利本身已不具备有效性,此时再进行行政复议难以改变专利已被无效的事实。

   不过,若在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影响结果公正性的问题,当事人可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但并非传统意义上基于专利有效性的行政复议。

   总之,一般情况下专利被无效后行政复议的意义不大,因为核心的专利有效性已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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