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取得方式有哪些种类
一、发明专利取得方式有哪些种类
发明专利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原始取得
- 申请人通过自己的发明创造活动,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获得专利。这要求申请人对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例如,科研人员经过多年研究,研发出一种全新的节能技术,满足上述三性要求后,可申请原始取得发明专利。
2. 继受取得
- 基于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从原专利权人处取得专利权。比如,企业 A 将其拥有的某项发明专利转让给企业 B,企业 B 就通过继受取得该专利。又如,专利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该专利权,这也是继受取得的一种形式。继受取得的专利权,其权利范围和效力与原专利权一致。
二、可以给自己的名字申请专利吗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名字不能申请专利。
专利主要保护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技术、产品、方法等。名字本身不属于这些范畴。
1. 但如果名字与特定的商业标识、品牌形象紧密相连,且具有独特的创意设计、经过了独特的创作过程并具备区别于他人的显著特征,有可能通过商标等途径获得保护。
2. 或者名字应用在某种特定的技术、产品或方法上,使其具有了独特的识别性和创新性,也可能在相关技术方案的整体专利申请中得到一定体现。
3. 总体而言,单独的名字难以获得专利保护,需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能与其他创新性要素相结合以寻求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三、浙大科创专利授权后有奖励吗
1. 浙江大学对于科创专利授权通常是有奖励的。
2. 学校一般会设立专门的科研奖励机制,对获得专利授权的师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奖励形式可能包括奖金,以肯定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成果与贡献。
3. 这有助于激励师生积极投入科研创新,推动更多高质量的专利产出。奖金数额会依据专利的类型、重要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同时,专利授权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也往往具有重要的加分作用,能为相关人员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提供助力,进一步激发大家开展科创活动、争取专利授权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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