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深圳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深圳,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之外,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计算时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劳动者要求赔偿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深圳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深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赔偿规定如下:
- 计算起始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开始计算二倍工资。例如,劳动者入职日期为 5 号,从次月 6 号起算。
- 计算截止时间:若满一年仍未签订,截止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若在不满一年时签订合同,截止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需注意,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不签劳动合同证据怎么证明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上面通常会显示用人单位的名称、支付工资的周期和金额等信息,能有力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情况。
2.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这些证件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身份标识,上面一般有劳动者的照片、姓名、所在部门等信息,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
3. 考勤记录:包括纸质考勤表、电子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出勤情况,反映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是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4. 其他劳动者证言:其他同事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但证人需出庭作证,且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证人与用人单位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5. 工作相关文件:如工作任务分配单、业务合同、客户邮件等,上面若有劳动者的参与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也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确保在劳动纠纷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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