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和专利失效的区别在于

2025-08-16 02:00:39 法律知识 0
  专利权终止和专利失效的区别在于?专利权终止与专利失效有别。专利权终止因法定原因,如未缴年费、声明放弃,使专利权正常结束;专利失效是因申请有缺陷或后续被宣告无效。二者原因和性质不同,都使专利失效力。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专利权终止和专利失效的区别在于

   专利权终止与专利失效存在以下区别:

   专利权终止是指因法定原因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比如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等,此时专利权正常结束。

   专利失效则是专利不符合有效条件而失去效力。这可能是专利申请时就存在缺陷,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也可能是在后续过程中因各种问题被宣告无效,像被他人发现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理由成立等情况。

   专利权终止是专利权人主动或因未履行义务导致权利自然结束;专利失效多是由于专利本身存在问题或被依法宣告无效而不再受法律保护。两者虽都使专利失去效力,但原因和性质有所不同。

   二、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的区别和联系

   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存在明显区别:

   - 专利权终止是指因法定事由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比如专利权期限届满,这是最常见的终止原因;还有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等。

   - 专利权无效则是自始不存在。是经法定程序审查,发现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两者也有联系:

   - 都使专利权不再有效。终止是正常结束效力,无效是被认定自始不应授予。

   - 程序上都涉及到一定审查。终止可能经专利局审查年费缴纳等情况;无效需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由请求人提出申请,专利局审查。

   - 结果都对后续使用产生影响。专利权终止后,他人可自由实施相关技术;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未取得专利权,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合同等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三、专利撤回重新申请需要重新缴费吗

   专利撤回后重新申请是否需要重新缴费,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撤回专利申请时,专利局尚未开始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且该申请没有享受过费用减缴等优惠政策,重新申请时通常需要按照正常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但如果撤回前已缴纳了部分费用,如申请费等,且重新申请的专利与原申请完全相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部分已缴纳费用可用于重新申请。例如,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撤回后一年内重新提出申请,若原申请缴纳过申请费、公布印刷费,重新申请时这两项费用可不再缴纳。

   此外,若因费用未及时缴纳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之后重新申请,就需要重新缴纳所有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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