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怎么递交法院起诉书
一、口头遗嘱怎么递交法院起诉书
以口头遗嘱纠纷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明确原被告信息。原告需详细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被告信息也需准确提供,以便法院能有效送达法律文书。
阐述诉讼请求。清晰说明自己基于口头遗嘱所主张的权益,如要求按照遗嘱继承特定财产等,确保请求明确、具体且合理。
陈述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口头遗嘱订立的背景、过程,包括当时的情形、在场人员等情况,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依据。
收集证据。口头遗嘱的证明难度较大,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在场见证人的证人证言、能间接证明遗嘱存在的视听资料等,在起诉书中简要提及证据情况。
准备好起诉书。将上述内容以规范的格式书写成起诉书,一式多份,份数根据被告人数确定,确保法院和每位被告都能收到。
最后,携带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窗口提交。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将予以受理。
二、哪些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条件的
以下几种遗嘱不具备法律条件: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否则所立遗嘱不能反映其真实意思,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应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若遗嘱人是在他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遗嘱,并非出于其内心真实意愿,该遗嘱不合法。
3. 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而是他人假借遗嘱人名义所立,这种遗嘱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4.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若遗嘱部分内容被他人篡改,被篡改部分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该部分内容无效,但不影响未篡改部分的效力。
5.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的特殊方式,危急情况消除后应采用其他更可靠的遗嘱形式。
三、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有效遗嘱呢
有效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四,遗嘱的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等。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所立遗嘱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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