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一、代位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遗嘱继承存在多方面区别:
1. 性质和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定事实产生,其依据是血缘关系。遗嘱继承则是基于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体现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
2. 主体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不受辈分限制。
3. 适用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遗嘱继承需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4. 财产分配原则不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的份额、方式等分配遗产,可不受法定继承分配原则限制。
二、多个子女如何继承老人房子
多个子女继承老人房子,通常有以下情况:
有遗嘱:若老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房子由哪些子女继承及继承份额,按遗嘱执行。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都有相应法定形式要求。
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多个子女继承老人房子,若能协商一致,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三、家公的房子儿媳妇能继承吗
儿媳妇一般情况下不能继承家公的房子。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此列。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其一,若家公订立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儿媳,那么儿媳可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这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其二,丧偶儿媳对家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判断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要考量对老人生活提供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情况。
总之,在没有遗嘱且儿媳未丧偶并尽主要赡养义务时,儿媳无房子继承权;有遗嘱指定或符合尽主要赡养义务条件,儿媳则可能继承家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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