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2025-08-19 23:20:11 法律知识 0
  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内容?遗嘱成立需满足五个条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还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同时满足这些,遗嘱才有效。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具备正常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对遗嘱内容负责。

   2. 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愿作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形。

   3. 遗嘱内容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5. 遗嘱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内容合法: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例如,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4. 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5. 见证人资格合法:遗嘱见证人需具备相应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三、遗嘱需要几个人签字才有效

   遗嘱的有效签字人数因遗嘱类型而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仅需遗嘱人一人签字就有效。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情况下需至少三人签字。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至少三人签字。

   录音录像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也是至少三人完成相应程序。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里也是至少三人参与。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虽无需特定见证人签字,但需遗嘱人签字并遵循公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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