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修外墙怎么维权
一、物业不修外墙怎么维权
当物业不修外墙时,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查阅合同:仔细查看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确认外墙维修是否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若在范围内,物业拒绝维修则构成违约。
2.沟通协商:与物业进行正式沟通,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明确指出外墙问题及维修要求,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3.向业委会反馈:若与物业沟通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督促物业尽快履行职责。
4.向主管部门投诉: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进行监督和处罚。
5.法律诉讼:若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外墙损坏照片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物业无效合同怎么解决
物业无效合同的解决方式如下:
首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比如,若业主已提前支付无效物业合同期内的物业费,物业需返还相应费用;若物业投入人力等进行了部分服务,业主可给予适当折价补偿。
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判断过错需结合具体情况,若物业隐瞒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效,物业有过错,应赔偿业主因更换物业等产生的额外费用;若业主与不具备资质的物业签订合同,双方可能都有过错。
最后,若就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三、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例如,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却与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为物业服务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和规范,没有资质意味着可能不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条件,其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成员恶意串通,通过不合理的定价、服务标准等方式,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那么此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比如,表面上是正常的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是为了进行非法的资金转移或其他违法活动,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像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违反了相关的物业服务管理法规,合同将被认定无效。
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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