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以外的遗产如何继承
一、遗嘱以外的遗产如何继承
遗嘱以外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遗嘱中写放弃继承有效吗
遗嘱中写放弃继承一般无效。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继承权的处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意味着放弃继承需在特定时间以特定方式作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主要是对遗产分配等事项进行安排,而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自主决定的行为,不能预先在遗嘱里设定。遗嘱无法对继承人的主观意愿进行约束,继承人有权利在继承开始后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放弃。
所以,遗嘱里写放弃继承不符合放弃继承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有遗嘱怎样办继承房产证
有遗嘱办理继承房产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遗嘱效力:确认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若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2. 开具死亡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 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若有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或放弃继承,需在公证处做相应声明。
4. 房产评估: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5.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核发新的房产证。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有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或继承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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