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邑法院调解纠纷当庭兑现促和解
2024年1月至11月,原告一直为被告经营某某餐馆供应酒水,起初双方按次结算,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原告支付货款。合作一段时间后,原告念及被告系老主顾,便优先送货,按月结算支付货款。然而,在后续合作中被告屡次迟延履行,直到今年4月,被告尚欠原告酒水货款1.3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双方分歧较小,为不影响彼此后期合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为双方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仔细核对账目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现了所有的欠款。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