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取酬行为违法不可取
@黄齐超:公职人员通过刻苦学习获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从而提升工作效率,此等成就值得肯定。然而,一旦他们利用所取得的证书参与“挂证取酬”,便触碰了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都对相关行为作出明文规定。表面观之,“挂证取酬”似乎仅是公职人员凭借证书与技能获取报酬,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企业之所以寻求挂靠,关注的并非单纯的“证”或“术”,而是背后可能隐含的“权”,由此极易滋生腐败,演变为钱权交易和利益输送。须知甘蔗不能两头甜,若企图兼得,终将一无所获。罗某被给予处分给其他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挂证”所取非“酬”而是“愁”,不如放弃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