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复活逝者需加强监管规范
实际上,不少利用AI“复活”逝世艺人的商家账号,只不过是在温情的幌子下,为吸引AI“复活”逝者的“客户”、扩大AI“复活”逝者的市场,做前期铺垫罢了。这些账号的“推广语”写得很清楚,制作逝世艺人的视频不收费,复活其他逝者则要收取费用。比如,被引流来的用户,需要按照时长和呈现效果,向账号背后的人,转账198元至598元,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完成交易。
目前,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复活”逝者,是虚拟状态下的“数字人”,但这些逝者的肖像、名誉权,仍然受法律保护。制作和发布逝世艺人“复活”视频的博主,并未获得逝者家属的授权和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是违法的。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逝者亲人可以依法要求涉事行为人停止侵权,以及追究法律责任。
AI技术本身不存在对与错,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应用它,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服务。对于离世艺人被免费“复活”,互联网管理部门有必要依法追究当事互联网平台的管理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提供深度合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促进深度合成服务向上向善。加强监督管理,把这些要求落实落地,把好关守好门,不仅能够遏制不法分子利用深度合成技术,把离世艺人免费“复活”,也可以有效治理利用网络平台诋毁他人名誉、侵犯个人隐私,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进一步看,对于AI技术“复活”逝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和明确其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此外,还需面向公众加强这方的知识教育普及,使公众在AI技术这把既增益进步又隐藏风险的“双刃剑”前,作出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