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经济需要开门思维

2023-07-19 00:00:00 法治新闻 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上门代厨、上门整理收纳、上门养老服务为代表的“上门经济”日趋走俏,不仅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还拓宽了就业渠道,丰富了服务场景,让消费模式变得更为自由灵活。不过与此同时,“上门经济”也面临监管盲区,存在消费者维权难、取证溯源难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引导。(7月10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信息发布功能和社交功能的日益强大,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方便、快捷,劳动提供方的技能或服务更容易被消费者看见,更容易与消费者的需求对接,更容易“变现”。点对点的交流支撑起了点对点的劳务交易,也激活了上门新业态的创新和消费端的需求,促进了新兴市场的活跃。

  当然,按照当前的监管维权模式,上门代厨、上门按摩、上门养老服务等“上门经济”还存在着一些盲区,存在着不完善、不规范之处,存在着风险和隐患。但总体而言,“上门经济”顺应了社会和市场发展的潮流,顺应了消费者和劳动者的需求,是一种积极的、有前景的业态,其风险和隐患可控,利大于弊。

  任何一种市场行为、社会行为、新兴业态的创新与突破,往往都涉及对旧规则、旧模式的摩擦与挑战,而规则具有天然的滞后性,总是随着前者的脚步不断更新、完善、升级。这就意味着,具有创新意义的“上门经济”与规则之间势必会有一个适应、调试与磨合的过程。在这个磨合过程中,相关各方对“上门经济”应该有“开门思维”,认清“上门经济”的主流发展趋势,秉持建设性理念观察“上门经济”,主动梳理“上门经济”存在的问题,监测和评估“上门经济”的风险,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允许“上门经济”探索发展,建立适度容错机制,并不断调整监管策略和措施,保障、支持、引导“上门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比如,餐饮加工、家政等传统服务业态大都涉及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的办理以及缴税等问题,而“上门经济”中的多数业态都还停留在点对点之间的民事沟通与服务阶段,没有严格匹配传统业态的监管规则与标准,没有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营行为。另外,“上门经济”也缺乏相应的服务标准与行业规范,其操作多依赖于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简单交流与约定,如果双方的约定对后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考虑不周,容易引发纠纷,消费者也容易遭遇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

  因此,对于“上门经济”应当分类分级看待和逐步规范。对于有相关平台或企业参与,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了一定管理制度的“上门经济”活动,应当比照常规同类业态要求企业或服务提供者取得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履行缴税、劳动保障等义务;对于个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情况,应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下,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监管措施,让上门服务者拥有更自由的市场空间。

  监管部门、消协与行业协会、相关网络平台等有必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上门经济”业态的特点和问题,制定“上门经济”各业态的行业规则与服务标准,推出“上门经济”各业态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动态调整,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给各方提供行为指引,引导“上门经济”进入发展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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