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冉:锚定目标为民造福
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锚定的五个目标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践行宗旨为民造福,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深刻领会践行宗旨为民造福这一目标任务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要站稳人民立场。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党就能克服任何困难,就能够无往而不胜。反之,我们将一事无成,甚至走向衰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深厚情怀和使命担当,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新时代历史伟业,为全党树立了亲民、爱民、为民的光辉典范,赢得人民群众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戴。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今天,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得失的根本标准,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法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汲取人民智慧。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凝聚动员群众以主人翁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机制,做到广听民声、广纳民意、广聚民智,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深度参与者、积极贡献者。要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法治战略、重大立法事项、重大改革举措加强调查研究,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绿色发展、国内市场、安全发展等重点领域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要增进人民福祉。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忠诚之心践行党的宗旨,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权力,以感恩之心服务人民群众,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才能彰显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与境界担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聚焦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要法律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法律咨询意见,推动解决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要加强对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研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扎实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志愿专家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福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为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