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须保障商品真实性

2023-07-12 00:00:00 法治新闻 0
  近年来,在全民直播浪潮的助推下,直播销售逐渐火爆,但也出现一些新问题。有不少消费者发现,自己抢到了“最后100单”“只有这两盆”之后,主播又上了100单、又端出两盆,让消费者后悔不迭。有关专家表示,直播间善用的诱导抢购等营销手法,也可能会让商家“上税”。(7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

   

  小心,吹牛也要“上税”——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吹牛”者经常遭遇这样的揶揄或“警告”,这些大都是玩笑话。然而,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一些商家的“吹牛”行为确实会招致负面的法律后果,会以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方式“上税”。比如,网络直播间以虚构上单量、交易量、库存量等信息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抢购,就构成了虚假宣传,触碰了法律底线,会触发对应的追责条款。

   

  全面、真实、准确是商家营销宣传的法定义务,对应着消费者的知情权。多部法律都旗帜鲜明地向经营者的“吹牛”行为说“不”,并给出了“吹牛上税”的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经营者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也即“吹牛”行为,上述法律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均规定了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罚则。直播间虚构交易或虚标虚报上单量、剩单量、成交量等信息,均构成虚假营销,亵渎了市场诚信,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仅欺骗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妨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让“吹牛者”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利益,妨碍了公平竞争。直播间的“吹牛者”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直播间“吹牛”有风险,主播及商家营销需谨慎。直播带货应客观真实是法律常识,对此,一些主播或商家不是不明白,而是怀有侥幸心理明知故犯。要让直播间主播或商家认识到“吹牛”的危害性和风险,不能依赖于主播的自律,还得依靠外力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应瞄准直播间“吹牛”问题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该约谈约谈,该处罚处罚,该整改整改,该曝光曝光,让直播间“吹牛”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从而夯实法律红线,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倒逼直播间主播和商家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营销行为。电商平台或直播平台也应承担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与把关,依法依规发布直播须知,拉出直播行为“负面清单”,完善直播间实时监控机制和备份回看抽查机制,发现直播间有“吹牛”行为触碰法律底线,及时采取限制流量、取消推荐、停止直播服务或限制账号功能、注销账号等措施进行干预,并报告监管部门。

   

  此外,消费者对直播间的“套路”也应增强警惕意识,多观察比较,多与主播或商家确认有关信息,留存好相关沟通证据,尽量不盲目下单、冲动下单。如发现直播间夸大宣传,即通过打差评、投诉举报或起诉等途径积极维权,为治理直播带货乱象、营造健康营销环境作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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