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置软件可卸载保障用户选择权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对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分发应用软件等行为加强监管,明确了只有预置的“基本功能软件”才可设为不可卸载等管理要求。该文件自2017年7月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果,有效规范了终端预置应用软件行为,有力保护了用户合法权益。近几年,随着应用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和不断创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互联网应用,便利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之前有媒体报道,某知名品牌的智能手机预置了40余款软件,且多数不可卸载,既占用不少内存,又可能降低手机运行速度,使用起来极其不便。此次,工信部出台的通告,明确了除基本功能以外的预置软件均可卸载,可谓顺应了消费者呼声,让消费者终于有了选择自由。
从法律层面讲,预置不可卸载软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人们购买智能手机的主要目的是在电话、短信功能之外使用软件享受“互联网+”便利。但每个人的爱好各不相同,不需要某种功能或软件的消费者有权卸载该软件,选择更喜欢、用起来更顺手的软件。过多的不可卸载软件,必然会导致内存缩水,出现运行减速、机身发热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很多操作不便。此外,市场中很多手机厂商在宣传营销时只强调运行内存、机身内存等强大功能,对占据内存的不可卸载预置软件只字未提或轻描淡写。消费者选购手机时,多以运行内存、机身内存为标准,少有人以预置软件多寡作为购机参照。预置不可卸载软件过多,占据内存,影响使用,而且部分软件还强制推送广告,获取个人信息,显然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
设计构造手机的权利在手机厂商,但购买后如何使用、使用什么软件则是消费者的自由,厂商没有理由预置不可卸载软件来干预消费者。此次出台的《通告》进一步规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接下来,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贯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组织生产企业将《通告》各项要求及时落实到位。要修订配套的标准规范,强化标准引领,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促进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构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产业生态,营造更加放心的信息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