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语佳谈双十一消费乱象法律规制
@殷语佳:每年“双十一”,各种“满减”“折扣”“大促”“津贴”等优惠信息扑面而来。然而,有的商家却怀揣不良心思,在折扣期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给予消费者“不优惠”的优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去年“双十一”前就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明确指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有关部门要指导好、监管好网络平台企业在“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的合规经营,督促企业及平台落实好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促销,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落实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侵权行为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