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小新法律服务团为高一新生开讲法治第一课

2025-09-04 12:05:03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龙依云)9月1日,由贵州省贵阳市新联会、贵安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小新服务团)联合贵安新区贵新法律服务所、民进贵安新区支部主办的凝聚新力量,法治护新生活动在贵州省实验中学成功开课。该校2025级全体高一新生、部分教师及主办方代表共同参与,以法治教育为起点,为青春成长筑牢法治根基。

  活动现场,贵州省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贵阳市新联会副会长、贵安新区新联会会长(小新法律服务团团长)刘玉华,以“法律不是遥远的条文,而是伴随我们成长的安全指南”为切入点,结合高中生身心特点与生活场景,展开了一场深入浅出的法治讲座。针对“法律是什么”这一基础认知,他用“保护伞”与“红绿灯”作生动类比:法律是“保护伞”,遭遇校园欺凌、网络造谣或财物侵害时,能为学生讨回公道;更是“红绿灯”,明确划定行为边界——打架斗殴、偷拿财物、传播隐私等越界行为,终将承担相应后果。通俗的解读让抽象法律概念变得可感可触,现场学生专注记录,互动氛围热烈。

  高中是三观形成的关键期,也是社交圈、活动范围扩大的阶段,必须警惕身边的法律陷阱。刘玉华结合真实案例,重点梳理了四类高中生易忽视的法律风险:针对校园欺凌,他强调言语孤立、网络谣言、恶意造谣等隐性欺凌同样涉嫌违法,参与欺凌者可能面临学校处分甚至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法律责任,受害者则需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在网络行为规范方面,他提醒网络发言需担责,造谣传谣、帮人刷单、浏览不良信息等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针对未成年人免责误区,他明确指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犯故意杀人等重罪需担刑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涉及抢劫、强奸等8类重罪同样要追责;最后,他以顺手牵羊、小打小闹致伤等常见小事为例,警示违法苗头可能演变为盗窃罪、故意伤害罪,需防微杜渐。

  活动中,大屏幕同步展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系统解读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主体的职责要求。刘玉华结合体系强调,遇到侵害时,第一时间找老师家长、拨打110报警、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求助,是最可靠的法治靠山。

  “高中三年是从少年到青年的关键跨越,懂法是成长的必修课。”活动尾声,刘玉华勉励新生:既要守住不越红线的底线,也要培养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让法治意识融入成长每一步。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