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格式条款保障消费公平

2022-08-26 00:00:00 法治新闻 0
  清仓商品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对于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商家有权自行取消订单吗?根据近期网络购物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调查,中消协8月22日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几类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8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眼下,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显示,87.88%的受访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其中,原因是“被迫同意,不同意就无法接受服务或消费”的人数最多,占比41.78%;其次为选择“发生纠纷后才发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人数,占比25.34%。

   

  在市场交易中,由于受信息不对称、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制约,与格式条款提供者相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利容易受到侵犯。结合消费者提供的线索,中消协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消费领域进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经营者以商品不能采购到货或价格设置错误为由取消订单的行为构成违约;变更格式条款文本时,经营者不能以公示或者消费者默认等形式代替消费者同意……一系列消费领域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擦亮眼睛,有效识别和规避不公平格式条款。

   

  同时,要想彻底遏制不公平格式条款,有关部门除了点评,更要“点穴”,打通网购的难点痛点,促进消费公平。首先,畅通投诉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在中消协调查中,近2成参与调查者在遇到消费不公时选择“默默忍受”。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不理想等原因,往往使得消费者维权信心不足,最终无奈选择息事宁人。对此,有关部门需要建立更加便捷的维权路径,让消费者敢于对霸王条款说“不”。比如,与电商平台对接联动,在网购页面设置“一键投诉”按钮,投诉线索和相关证据直接传送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大大节省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加强部门监管,规范格式条款。事实上,为防止经营者滥用格式条款获取不正当利益,多地都制定了地方性法律法规,明确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对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的“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情形,规定得很具体详细。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综合运用约谈、行政指导、责令整改等形式,督促商家公平合理地制定格式合同,对问题条款及时整改到位。

   

  此外,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公众权益。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各级消协组织应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帮助广大消费者进行维权。去年3月,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曾针对京东“划线价”格式条款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京东删除福建省消委会诉请确认无效的“划线价”格式条款,并正式出具“划线价”规则整改报告。期待公益诉讼成为消费维权的常态,推动消费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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