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弹窗推送立规矩

2022-03-18 00:00:00 法治新闻 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少网民都曾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打开网站或软件,往往就有广告自动弹出来,令用户不胜其烦。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此后,弹窗广告没有关闭功能,无法一键关闭的现象明显减少,但弹出频率高、一次性弹出数量多的问题逐渐凸显。2021年7月18日,江苏省消保委通报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问题。被点名的360安全浏览器15分钟内弹出弹窗9次,最多时一次弹出3条;酷我音乐搜索一次弹窗弹出一次。

  更需要关注的是,“弹窗推送”的问题,并不止于弹窗广告。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经营者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信奉“流量至上”,在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上也存在无序、失序乱象。有的频频推送一些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的新闻信息,歪曲解读重大政策,误导社会公众;有的热衷推送一些“标题党”文章,传播低俗、八卦和惊悚的信息;有的滥用个性化推荐手段,一旦用户点击关注了某一类信息,这种信息便无休无止地推送。

  弹窗信息推送已经成为不少应用程序的主要流量入口。但是,“弹窗推送”的种种乱象,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侵害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专门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给“弹窗推送”立规矩,正当其时,很有必要。征求意见稿针对“弹窗推送”存在的现实问题,明确弹窗推送新闻信息“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在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涵盖广泛,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立规矩,更要守规矩。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弹窗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还应该看到,虽然“弹窗推送”乱象给用户造成了很大困扰,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很多人往往不会主动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还要从畅通举报渠道入手,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不妨在落实“一键关闭”的基础上,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设置“一键举报”功能等便捷投诉举报入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从而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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