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邑法院巡回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自2017年开始,李某在未向任何单位办理征占林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马栏镇转角村大马沟非法开垦占用林地种植农作物。该林地属旬邑县马栏国有生态林场管辖,开垦占用现场从沟口至沟掌共发现6处地块,还有1条拓宽的林区道路。经鉴定,李某非法占用林地共计26.13亩,现场植被严重破坏,主要植被为沙棘、胡枝子、黄蔷薇等灌木,属一般林地。经旬邑县石门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站证实,通过比对陕西省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矢量图,李某非法开垦毁坏林地范围涉及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
庭审中,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经过法官法庭教育,其对自己行为的错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并按土地修复方案的要求对被占土地进行复绿。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的村民宣讲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守护生态家园,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