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法律属性与民事纠纷解决价值探析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强调,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因此,确认数字货币是新型权益,一定意义上是从产权保护角度承认数字货币是一种新型产权,保护其作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对推进资产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加强对数字货币等新型权益保护,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可以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营造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而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型权益,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实践中的适用必将不断完善。因此,要健全司法保障机制,推动数字货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要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为切入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更加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保障数字货币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针对数字货币流通性强的特点,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尤其从尊重契约、促进金融为实体服务、拓展担保合同范围、规范互联网交易、促进劳动力要素优化配置等方面,强化数字货币相关权益保护,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作者:韩卓珂单位: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