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禹谈平台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07-22 00:00:00 法治新闻 0
  本网讯 (记者任文岱 庄德通)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日前主办的“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讨会上,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介绍,2020年测算的数据显示,平台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了38.6%,接近40%。而今年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显示,全球市场价值超过100亿美元的平台企业76家,价值12.5万亿,是一个比较大的经济体量。这在客观上给立法、执法、司法都带来了冲击。

  立法层面,屏蔽链接、互相不兼容等问题能不能从立法进行规制,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对于执法来说,有很多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涉及到行政法程序上的一些问题;司法机关也存在一定压力,应该由行政监管处理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是这些企业直接去法院起诉。

  方禹表示,现在平台经济领域存在很多涉及到用户权益的问题,因此行政监管部门的一些执法活动,最终还是落到保护消费者群体上。

  “但是,从具体的监管模式上看,从平台规制的角度确实要引入‘敏捷化治理’的一些思路,另外也要考虑在立法当中要求互联互通,把传统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的要求复制到互联网领域,要求互联网平台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方禹说。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