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典守护青山绿水彰显中国智慧

2025-06-09 00:00:00 法治新闻 0
  继民法典成为国人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后,一部关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新法典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中。4月下旬,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分为5编、由1188条条文构成的鸿篇巨制,标示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

  法典是立法活动的最高形态,也是法治文明的时代镜像。自改革开放以来,历经4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基本构建起由30多件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立法成果组成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不过,生态环境领域沿袭多年的分散立法模式,也滋生了立法重复、冲突、空白并存的缺陷,尤其是以单一的环境要素、资源类型为基点的类型化立法,不仅导致了立法碎片化,也难免立法价值的割裂。就此而言,编纂法典既拥有丰厚的基础,亦面临巨大的挑战。

  从草案的具体设计看,既非简单拼凑既有立法,也非抛开现有资源另起炉灶,而是以融合继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立法智慧,对多年积淀的立法成果加以深度重构。从草案的鲜明特色看,也不仅仅是形式层面的制度整合,更是精神层面的价值重塑,即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等价值伦理整体、系统地植入法典。

  纵观草案的宏观架构和微观细节,处处贯穿着一体保护、系统治理的立法思维。草案的总则编提炼归纳了生态环境立法的重要原则和通用制度,不仅体现了以立法技术消除立法冗余、协调立法体系的努力,更为法典编纂及未来单行法的发展提供了从规则到价值目标的导引;草案的生态保护编打破以往单向度的立法视角,不仅以生态系统保护的全新思路,对相关立法实行了模块化再造,而且专设“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利用”一章,厘清了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草案单设的绿色低碳发展编更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立法创新,串联起了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进一步延伸至绿色发展的完整法治逻辑,拓展了法典的制度功能和价值内涵……凡此种种,无不凝聚着从立法技术到立法理念的飞跃,彰显了更为宏阔的立法视野、更加高远的价值追求。

  如何合理平衡法典稳定性与立法变动性之间的张力,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所面临的又一个重大挑战。生态环境立法不仅量大面广,而且必须不断修旧立新以应对环境问题的变迁。倘若法典编纂以贪大求全的观念全盘吸收现行生态环境单行法等资源,不仅会因法律弹性的丧失而陷入冗杂僵化的困境,而且终将因频繁修典的压力而反噬法典的稳定性。正因此,草案采取的“适度法典化”模式,既是破解难题的最优方案,亦印证了清醒务实的立法智慧。

  具体而言,草案将现行污染防治类法律全部纳入法典,将现行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择其要旨纳入法典,同时对立法空白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并由此塑造了生态环境领域法典与单行法并存互补的双法源格局。这样的立法选择,科学评估了相关立法的成熟程度、功能分野和特性差异,不仅是对现有立法资源的合理取舍,也为未来法典框架下的单行法修改和创制打开了广阔空间。这种繁简相宜的立法理性、放眼长远的立法谋略,亦将使生态环境法典在加固系统性、稳定性的同时,也葆有开放性、前瞻性的活力。

  以中国式立法智慧打造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承载着生态治理的雄心和美丽中国的愿景,待其破茧成蝶之时,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树立又一块法典丰碑,也为世界贡献生态文明的中国样本。从更长远的视角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是生态文明法治的历史性总结,也是其全新的起点,在法典引领下的制度和理念重塑,终将进一步催动生态治理的深度变革,化为保卫青山绿水、护航可持续发展的磅礴伟力,谱写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携手共进的时代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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