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县多部门联动成功调解健康权纠纷
原告呼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系同村村民。今年4月,呼某某同其丈夫周某某在自家房屋后修建仓库,谢某某称他们修建仓库的土地为其所有,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呼某某报警后被送医院治疗。出院后,呼某某主动向派出所提出调解意愿,但因双方之间矛盾较大,一直未能解决。
为有效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张村驿派出所邀请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调解此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庭庭长乔喜林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通俗语言深入剖析案件,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行为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谢某某向呼某某赔偿4000元,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