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助力人类福祉的国际公共产品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和监管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人工智能的普惠价值可以为全球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但其现实运行中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遇到的各种问题。全球如何在人工智能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问题上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值得深入探讨。
人工智能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理论证成
理论上,人工智能属于国际公共产品,符合公共产品的两大特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付费者不能限制不付费者使用,两者同等享有公共产品带来的益处。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使用和消费不会增加额外的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或影响其他人。国际公共产品本质上仍是公共产品,只是将应用范围和受益群体拓展至国际范围。因此,其不仅具有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还具有鲜明的外部性。
首先,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开源算法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深度学习模型为例,TensorFlow、PyTorch等开源工具可被全球开发者免费使用,且某国使用或消费不会影响别国。再如,人工智能的燃料——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各国均可从中受益。
其次,人工智能的应用覆盖私域与公域,贯穿于各行各业,影响从个体、企业到国家层面,具有极强的外部性。人工智能在疾病预测、气候建模、疫苗研发等领域的应用成果遵循“一国产出、全球受益”的公共产品逻辑。比如,百度研究院将针对mRNA疫苗基因序列设计的算法Linear Design上传到开源平台,向全球研究机构及疫苗研发企业免费开放。
最后,实践中已形成人工智能是国际公共产品的战略共识。2023年12月12日,联合国秘书长设立的人工智能咨询机构发布的《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治理》临时报告提出,建立人工智能公共产品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更新了人工智能的定义,强调技术中立性,承认技术具有成为全球公共利益的可能。2024年,联合国大会历史上首个为针对人工智能治理问题确立全球统一规范所通过的专项决议《抓住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呼吁,抓住人工智能机遇,让人工智能给人类带来惠益。同年,《全球数字契约》提出,数字公共产品能够使社会和个人利用数字技术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有助于促进数字合作和投资。该契约还特别强调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公共产品投资。可见,人工智能可以推动全球经济发展,增进人类共同福祉,属于公认的国际公共产品。
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可能面临的阻力
虽然人工智能在理论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但由于自身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往往呈现出“部分公共化”现象,难以真正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当前,人工智能在安全、医疗、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已被广泛接受为国际公共产品,但由于其底层核心算法与数据资源等基础性制约,该技术的公共属性受到限制,难以完全发展为造福全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理论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却受到私有化等现实侵蚀。第一,少数国家和企业垄断尖端技术,导致技术获取不平等。例如OpenAI联合Chat GPT通过闭源模式和API费用主导人工智能市场。第二,谷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凭借市场垄断地位疯狂收割数据资源,导致各国之间的数据资源不均衡。第三,发达国家垄断算力资源,致使其他国家和地区形成算力依附,加剧全球算力资源的不平等。其次,外部性特征导致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第一,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不可计算、不受控制,且易接触,其所形成的危害没有上限,影响巨大且不可预知。今年1月,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5年全球风险报告》显示,人工智能技术负面影响在未来两年的风险排名中位列第31位,但在近10年展望中直接飙升至第6位。今年4月,由著名AI科学家李飞飞领衔的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发布的《2025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相关事故飙升至233起,同比激增56.4%。第二,人工智能风险的波及范围显著加大。今年5月20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一份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就业报告表示,全球四分之一的工作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影响。最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存在治理碎片化、区域化,数字“鸿沟”阻碍着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各国对人工智能伦理、隐私、安全的监管标准不一,造成治理的碎片化和区域化,削弱全球协同治理的可能性。
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探索路径
国际公共产品的核心供给目的在于满足国际公共需求。人工智能已然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中展现出极强的溢出带动性,具有显著的“头雁”效应。它能够满足国际社会对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及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需求,为国际社会成员提供有益的产品与服务,具备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潜力。然而,尖端技术垄断、风险不可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工智能的公共性。因此,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要既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又通过发展战略对接、治理规则协商、技术标准互认等维度的深度协作,加速构建包容互鉴的全球治理框架。
第一,坚持自立自强,抢占发展先机,将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近年来,我国相继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等,以开放之姿呼吁各方共建人工智能,引领人工智能发展规则的制定,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导权,让全球共享人工智能红利。第二,依托南北对话与南南合作双轨机制,与各主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一方面,与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有能力承担国际责任的国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实施“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助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促使全球南方国家在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中平等受益,促进人工智能国际公共产品的应用。第三,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矫正人工智能碎片化、区域化等问题,降低人工智能风险,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人工智能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要继续积极促进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均衡发展,与全球携手共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工智能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理论证成
理论上,人工智能属于国际公共产品,符合公共产品的两大特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付费者不能限制不付费者使用,两者同等享有公共产品带来的益处。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使用和消费不会增加额外的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或影响其他人。国际公共产品本质上仍是公共产品,只是将应用范围和受益群体拓展至国际范围。因此,其不仅具有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还具有鲜明的外部性。
首先,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开源算法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深度学习模型为例,TensorFlow、PyTorch等开源工具可被全球开发者免费使用,且某国使用或消费不会影响别国。再如,人工智能的燃料——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各国均可从中受益。
其次,人工智能的应用覆盖私域与公域,贯穿于各行各业,影响从个体、企业到国家层面,具有极强的外部性。人工智能在疾病预测、气候建模、疫苗研发等领域的应用成果遵循“一国产出、全球受益”的公共产品逻辑。比如,百度研究院将针对mRNA疫苗基因序列设计的算法Linear Design上传到开源平台,向全球研究机构及疫苗研发企业免费开放。
最后,实践中已形成人工智能是国际公共产品的战略共识。2023年12月12日,联合国秘书长设立的人工智能咨询机构发布的《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治理》临时报告提出,建立人工智能公共产品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更新了人工智能的定义,强调技术中立性,承认技术具有成为全球公共利益的可能。2024年,联合国大会历史上首个为针对人工智能治理问题确立全球统一规范所通过的专项决议《抓住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呼吁,抓住人工智能机遇,让人工智能给人类带来惠益。同年,《全球数字契约》提出,数字公共产品能够使社会和个人利用数字技术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有助于促进数字合作和投资。该契约还特别强调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公共产品投资。可见,人工智能可以推动全球经济发展,增进人类共同福祉,属于公认的国际公共产品。
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可能面临的阻力
虽然人工智能在理论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但由于自身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往往呈现出“部分公共化”现象,难以真正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当前,人工智能在安全、医疗、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已被广泛接受为国际公共产品,但由于其底层核心算法与数据资源等基础性制约,该技术的公共属性受到限制,难以完全发展为造福全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理论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却受到私有化等现实侵蚀。第一,少数国家和企业垄断尖端技术,导致技术获取不平等。例如OpenAI联合Chat GPT通过闭源模式和API费用主导人工智能市场。第二,谷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凭借市场垄断地位疯狂收割数据资源,导致各国之间的数据资源不均衡。第三,发达国家垄断算力资源,致使其他国家和地区形成算力依附,加剧全球算力资源的不平等。其次,外部性特征导致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第一,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不可计算、不受控制,且易接触,其所形成的危害没有上限,影响巨大且不可预知。今年1月,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5年全球风险报告》显示,人工智能技术负面影响在未来两年的风险排名中位列第31位,但在近10年展望中直接飙升至第6位。今年4月,由著名AI科学家李飞飞领衔的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发布的《2025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相关事故飙升至233起,同比激增56.4%。第二,人工智能风险的波及范围显著加大。今年5月20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一份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就业报告表示,全球四分之一的工作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影响。最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存在治理碎片化、区域化,数字“鸿沟”阻碍着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各国对人工智能伦理、隐私、安全的监管标准不一,造成治理的碎片化和区域化,削弱全球协同治理的可能性。
人工智能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探索路径
国际公共产品的核心供给目的在于满足国际公共需求。人工智能已然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中展现出极强的溢出带动性,具有显著的“头雁”效应。它能够满足国际社会对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及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需求,为国际社会成员提供有益的产品与服务,具备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潜力。然而,尖端技术垄断、风险不可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工智能的公共性。因此,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要既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又通过发展战略对接、治理规则协商、技术标准互认等维度的深度协作,加速构建包容互鉴的全球治理框架。
第一,坚持自立自强,抢占发展先机,将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近年来,我国相继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等,以开放之姿呼吁各方共建人工智能,引领人工智能发展规则的制定,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导权,让全球共享人工智能红利。第二,依托南北对话与南南合作双轨机制,与各主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一方面,与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有能力承担国际责任的国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实施“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助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促使全球南方国家在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中平等受益,促进人工智能国际公共产品的应用。第三,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矫正人工智能碎片化、区域化等问题,降低人工智能风险,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人工智能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要继续积极促进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均衡发展,与全球携手共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