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拘留所创新矛盾化解机制显成效
余某是安徽人,在上虞区开了一家印染厂,因经营不善,导致欠下供应商79万元货款。后经法院协调,余某债务进行分期偿还,每月15日前支付8万元。同时,双方约定,若余某每月按期还款,可将货款减免至63万元,但如果逾期1次,将取消减免优惠。在还款过程中,因经济拮据,余某逾期了1次,于是对方将其诉至法院,并取消先期优惠的16万元,要求其一次性支付余款。
余某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拘留。为化解双方矛盾,上虞区拘留所民警在余某入所后,第一时间找其谈话,从法律、事实和真情出发,与他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并联系余某亲属上门做工作,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最终商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余某也在还款后,提前解除拘留。
与余某经历类似的还有龚某。5月30日,龚某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拘留15天。上虞区拘留所民警经谈话了解后得知,龚某系某建筑承包工程项目负责人,拖欠材料供应商陈某货款共计15万元,陈某多次到法院要求解决,双方矛盾持续激化。
龚某入所后,管教民警与其耐心沟通交流,细心讲解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相关案例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龚某有所触动,同意还款。次日,龚某通过家属一次性将15万元打入申请人账户,同时写下悔过书,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龚某提前解除拘留,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近年来,上虞区拘留所立足监管特殊场所、特殊职能,发挥特殊影响,推进“枫桥式监所”和法治文明监所建设,通过法治教育、暖心感化,积极引导拘留人员去化解矛盾、改过自新,提升新生动力,助力社会更加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