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私下交易被骗 绥德法院调解化纠纷
小张在某知名二手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辆心仪的摩托车。在与卖家线上沟通后,卖家以“平台交易麻烦、费用高”等理由,诱导小张添加其个人微信好友进行私下协商。缺乏交易经验的小张轻信了对方,在未通过任何有保障的官方平台交易渠道的情况下,仅凭微信聊天约定和卖家发来的视频,便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对方支付了全部购车款。
然而,当小张满心期待地收到货物时,却发现实物摩托车与卖家宣传的描述严重不符,存在显著的质量缺陷和价值贬损。小张立即通过微信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并退款,却遭到对方百般推诿,最终被拉黑处理。无奈之下,小张只得将对方诉至绥德县法院。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及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焦点:一方面,小张确实遭受了买卖不公;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脱离平台监管,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存在一定难度。调解员不辞辛劳,多次通过电话、线上调解平台等方式联系被告,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耐心沟通与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绥德县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卖家同意退还小张购车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