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金台区法院化解十三年借贷积案
这起案件的当事双方均为家境困难的残疾人,2012年起,被告王某因家庭困难陆续向原告卢某共借款3500元。此后十余年间,卢某多次催要,王某未能归还,现因家人生病,卢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并未安排开庭。他从卢某处得知,王某腿部残疾,生活并不宽裕。法官拨通王某电话后没有急于就案办案,而是耐心地倾听,从法理到人情细细剖析,但王某对“去法院”这件事心存顾虑。这让法官意识到,王某有心结,也有调解的诚意,只是需要台阶和一份尊重。同时,王某行动不便,出行有困难,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法官决定去离王某工作较近的地点,并安排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当天下午,法官带领干警前往王某工作场所附近,当这对老朋友见面时,没有预想中的争吵与尴尬,而是相视一笑,所有的埋怨、误解、顾虑仿佛都在这一笑中烟消云散。调解过程也很顺利,法官简短几句温情询问,双方便很快达成了共识,当场签署了调解笔录。协议达成后,两位当事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这起长达十三年的借贷纠纷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