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法院校园普法模拟法庭护成长

2025-12-08 16:06:10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符丽勤 杨其玮)12月3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符丽勤走进石碌镇保突小学,为五年级师生量身打造“宪法宣讲+模拟法庭”双轨法治课堂,先以通俗宣讲解读宪法温度,再用沉浸式体验破解校园欺凌难题,让法治教育既有“理论味”更有“实践感”。

  宪法宣讲 “接地气”:大法条变小故事,先植法治观念

  活动伊始,法治副校长以“宪法护青春,法治筑未来”为题,紧扣小学生认知特点,避开生硬法条解读,转而用“身边事”带大家认识宪法。

  聊“上学的权利”时,结合宪法第46条说:“大家每天不用交学费就能坐在明亮的教室上课,学校有好用的课桌椅、能读书的图书馆,这都是国家照着宪法规定,为你们创造的学习条件——宪法一直在默默保护你们好好读书的权利。”谈“不被欺负的权利”时,关联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要是有人给你起难听的外号、故意不跟你玩,让你难过害怕,别憋着!宪法就是你的‘保护盾’,一定要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找我帮忙。”

  讲“上网的规矩”时,引用宪法第51条提醒:“刷短视频、和同学发消息时,不能说别人坏话、传没根据的谣言,不然可能会闯祸——宪法告诉我们,享受自由的同时,不能伤害别人的权利。”

  提“升国旗的意义”时,指着教室悬挂的国旗说:“每周一早晨敬礼唱国歌,不只是表达爱国心,也是在遵守宪法规定哦!宪法第141条明确说了,五星红旗是咱们的国旗,《义勇军进行曲》是国歌。”

  宣讲中,法治副校长还提前铺垫校园欺凌话题:“接下来咱们要体验的模拟法庭,就和‘不被欺负’有关,大家可以看看遇到这类事,法律会怎么帮我们解决。”用宣讲为后续实践体验埋下伏笔,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模拟法庭 “零距离”:小学生演案学法,实践破解欺凌

  宪法宣讲结束后,一场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在教室拉开帷幕,把宣讲中提到的“人格尊严保护”落到具体场景——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证人全由五年级学生扮演,审判长由法院干警担任,还原了一起“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故意撞书包”的真实校园纠纷。

  “张小格(化名)每天叫我‘胖冬瓜’,还跟同学说‘谁跟我玩,他就不跟谁好’,上周三他故意撞掉我的书包,课本撒了一地,还说‘活该’……” 原告黄小航(化名)的扮演者低头说出“诉求”,被告起初不服气:“我就是跟他开玩笑,撞书包是不小心!”

  但随着庭审推进,证人羊小希(化名)当庭指证“看到被告在教室大声叫‘胖冬瓜’,黄小航当时脸都红了”,证人刘小佳(化名)回忆“他故意用胳膊撞书包,还笑着说‘胖得拿不稳’”,再加上原告提交“画着‘胖冬瓜’的作业本、说‘不想上学’的聊天记录”等模拟证据,被告扮演者渐渐低下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庭审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审判长耐心引导“当事人”清晰表达、“证人” 如实作证,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鞠躬道歉,承诺一周内提交经老师审核的书面道歉信,不再实施欺凌行为。庭审尾声,审判长再次衔接宣讲内容:“就像刚才宣讲里说的,宪法保护大家的人格尊严,所以这类‘玩笑’不是小事——被欺负了要勇敢求助,做错了要及时改正,这才是懂法守法的好同学。”

  师生点赞“有实效”:法治种子扎根童心

  “先听宣讲知道宪法能保护我们,再演法庭看到怎么保护,一下子就懂了!”“原来‘开玩笑’让别人难过,就是欺凌,以后我不会这么做了!”活动结束后,石碌镇保突小学五年级学生纷纷分享收获。

  班主任也点赞:“先讲理论再做实践,孩子容易理解;不管是宣讲里的‘身边事’,还是法庭里的‘同学演’,都比单纯说教管用多了,希望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下一步,昌江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设计“宣讲+实践”的定制化法治课堂,让宪法精神与法治意识融入少年儿童成长,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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