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
侯树杰回顾了党的优良作风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从延安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展现了我们党始终将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坚定立场。他强调,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永恒课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侯树杰指出,全体检察干警要从思想根源上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在于密切联系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净化检察队伍政治生态,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侯树杰从立足推动丹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推动作风建设从“他律约束”向“自律自觉”跨越的四项要求:
一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章党规党纪,让对党忠诚成为每一名检察干警刻在骨子里的坚定信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转化为思想自觉。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中,追求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把“三个善于”转化为行动自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善于化解矛盾、善于做群众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力量。
四是把过硬作风转化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让担当作为成为推动丹东检察事业不断前行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