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回报力度持续提升

2019-05-12 00:00:00 法治新闻 0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张炜

  监管层持续引导现金分红,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力度不断增强。沪深上市公司继2017年度现金分红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之后,2018年度分红水平又有提升。

  上交所公布的统计显示,有1108家沪市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提出了分红预案,合计拟派现金额达9100余亿元,在上年8100余亿元的基础上再创新高;平均分红比例约为41%,较2017年度增加约4个百分点。深交所称,截至4月30日,深市68.78%的上市公司(1483家)推出现金分红预案,分红金额2605.50亿元,同比上升13.07%,股利支付率为44.87%。

  沪深两市涌现高比例分红及持续分红的公司群体。沪市2018年度派现公司中,800余家公司的分红比例在30%以上,220余家公司的分红比例超过50%。其中,约480家沪市公司连续三年分红比例超过30%。深市盈利公司中,2018年度14.42%的公司(311家)股利支付率超过50%。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分红的公司有1195家。

  不少绩优增长的蓝筹股成为持续高比例分红的典范。例如,贵州茅台2018年度拟每10股派现145.39元,2016年至2018年三个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达51.00%、51.02%、51.88%。伊利股份2018年度每10股派现7元,2016年至2018年三个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达64.42%、70.91%、66.07%。中国神华2018年度拟每10股派现8.8元,2016年至2018年三个年度末期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分别达40.3%、40.2%、39.9%。中国神华2017年度还派发过特别股息,每10股派现25.1元。

  持续稳定高比例分红的公司大多不在利润分配中玩数字游戏,有的几乎从不实施送转股,不迎合市场炒作。例如,渤海轮渡总股本不到5亿股,但2012年上市以来未实施过送转股,每年现金分红率均超过30%。随着公司业绩与分红率双双提高,渤海轮渡对股东的回报显著增多。该公司净利润由2013年23353.61万元升至2018年40074.25万元,分红率由2013年度30.92%升至2018年度71.89%,现金分红由2013年度每10股派现1.5元升至2018年度每10股派现6元。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回报投资者的基本方式,是股票内在价值的源泉。持续稳定高比例分红公司大多具有业绩稳定、现金流充裕的特征。尤其是高分红、低估值的绩优股,具有高股息率的优势,投资安全边际高。市场人士分析认为,A股市场正在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包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资金以及境外长期资金。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提高,回报股东意识增强,有助于提升长期资金入市的意愿。

  监管层近年来积极倡导现金分红,促进了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式逐渐实现“脱虚向实”的转换。前几年A股公司动辄每10股送转15股以上,甚至有的公司每10股送转30股。例如,2016年末期有20家公司送转股比例达到或超过每10股送转20股。而今,上市公司送转股减少,尤其是高送转降温明显。在2018年年报披露中,送转股比例达到或超过每10股送转10股的公司,仅有裕同科技、亿联网络及泰禾集团3家。其中,裕同科技每10股转增12股派现6元,是2018年末期送转股最多的公司。上市公司减少送转股的同时,纷纷加大现金分红的力度。有统计显示,2018年度拟实施高送转的公司中,近95%的公司同时实施现金分红。

  A股投机炒作氛围依然较浓,就短线股价表现而言,高分红股不及高送转股受热捧。但对长期投资而言,持续稳定高分红夯实了价值投资的基础。重视现金分红成为趋势,有助于倡导理性的投资理念,引导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主业发展,回归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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