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如何认定效力
一、共同遗嘱如何认定效力
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
一是形式要件。共同遗嘱需符合遗嘱的一般形式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二是主体要件。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若存在一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可能影响共同遗嘱效力。
三是内容要件。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四是变更与撤销。共同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需遵循一定规则,一般需双方共同进行,若一方擅自变更或撤销,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遗嘱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认定共同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持续静滴怎么书写
你可能是表述有误,是不是想问“遗嘱”怎么书写。以下是遗嘱书写的一般要点: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书写内容应明确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包括对个人财产的具体处分安排,如房产由谁继承、存款如何分配等,要清晰写明财产的具体信息和对应的继承人。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一般在危急情况下适用,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老人怎么更改遗嘱名字
老人更改遗嘱名字,即变更遗嘱内容,需要根据不同的遗嘱形式来操作:
自书遗嘱:老人可以自行重新书写一份遗嘱,在新遗嘱中明确表明对之前遗嘱的变更内容,写明新的财产分配等事项,然后注明日期并由老人亲自签名。
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老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新的代书遗嘱内容应体现对原遗嘱的更改。
公证遗嘱:老人应亲自前往公证处,向公证人员提出变更遗嘱的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公证人员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和办理,重新出具公证遗嘱,新的公证遗嘱效力高于之前的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一般在危急情况下设立,危急情况消除后,老人若要更改,应以书面或其他有效形式重新设立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是关于共同遗嘱如何认定效力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