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被追缴出资没有钱怎么办
一、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被追缴出资没有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时,若股东被追缴出资却没有钱,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首先,若股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查明后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责任的免除,一旦发现股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依职权或依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其次,若股东是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以逃避出资义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并追回相应财产用于补缴出资。情节严重的,股东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若股东因经营困难等正当原因暂时无法缴足出资,可与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协商,制定合理的出资补缴计划,如分期补缴等。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认可后,按计划执行。
总之,股东不能以没钱为由逃避出资责任,要依具体情况采取合法措施保障债权人利益及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公司股东出资时的股份如何分配
公司股东出资时股份分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一是依据出资比例。这是常见方式,股东按照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价值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各自股份份额。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甲出资60万,乙出资40万,那么甲占股60%,乙占股40%。
二是考虑股东贡献。除资金出资外,有的股东可能以技术、市场资源、管理经验等对公司发展有重大作用的要素作为贡献。这种情况下,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适当调整股份分配比例,给予贡献较大股东更多股份。
三是结合股权结构规划。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合理设计股权结构,避免股权过度集中或分散。例如,为保证决策效率,可设置相对控股股东;为平衡各方利益,可安排多个股东持股比例相近。
总之,股东出资时的股份分配需全体股东充分沟通、协商,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的分配方案,并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保障各方权益。
三、抽逃出资能否仲裁仲裁
抽逃出资纠纷能否仲裁,取决于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若当事人之间事先签订了包含明确仲裁条款的合同,该条款约定将因抽逃出资等相关争议提交特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且该仲裁条款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抽逃出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会依据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审理案件,作出裁决。
若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等,则不能通过仲裁方式处理抽逃出资纠纷。此时,当事人应通过诉讼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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