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怎么举报
一、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怎么举报
若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可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如实反映公司未签合同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
2.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赔偿。仲裁委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
3.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举报材料,详细说明公司不签合同的情况及自身诉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及时处理。
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举报或维权过程中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行动,避免超过时效。
二、降薪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吗
降薪通常是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若用人单位降薪,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恢复原工资待遇。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的降薪行为可能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而言,劳动者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沟通协商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降薪事实及自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理性。这样在后续主张权利时,能更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公司私自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吗
公司私自解除劳动关系可能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有合法依据及遵循法定程序。若公司无正当理由私自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例如,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未与员工协商,直接下达解除通知,这就不符合程序。又如,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法定可解除情形,公司私自解除,也属违法。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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