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解除时,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 正常出勤月工资的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 加班工资的计算:
平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3. 解除合同当月工资的计算:
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例如,某员工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当月工作到15日离职,其日工资约为230元(5000÷21.75),则当月工资为230×15 = 3450元。
4. 经济补偿中月工资的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如何交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其中一份及时交付给劳动者。交付方式通常有当面交付、邮寄送达等。当面交付时,应要求劳动者签收确认,可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注明日期,并注明已收到。邮寄送达的,要保留好邮寄凭证,如快递单号等,以证明已向劳动者交付。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但需确保劳动者能够有效接收且可查阅,同时留存相关电子记录。总之,用人单位负有将劳动合同及时、准确交付给劳动者的义务,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因交付问题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三、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故意隐瞒重要疾病史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迫使劳动者接受不合理条款。
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比如约定劳动者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
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像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等。
此外,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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