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5-11-16 07:43:24 法律知识 0
  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在福建协议离婚要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近期免冠单人照。内地居民如此,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外国人还需额外证件。准备齐后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符合条件则发离婚证。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福建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信息。

   2.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4. 近期免冠单人照片,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准备。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准备齐全材料后,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福建协议离婚,需遵循以下手续:首先,双方应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次,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询问相关情况之日起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注意,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确保提交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离婚手续,以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三、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在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到场是为了确保离婚意愿的真实性、自愿性,能当面就离婚相关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等重要文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只有双方均在场且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若一方不到场,无法完成整个离婚登记流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手续。

   以上是关于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